签证国家 | 日本 |
签证时效 | 三个月单次;三年;五年 |
办理所需 | 需邮寄材料、有领区划分 |
签证类型 | 访问签证 |
受理城市 |
日本驻华大使馆(北京):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,河南省,陕西省,山西省,湖北省,湖南省,宁夏自治区,甘肃省,青海省,内蒙古自治区,新疆自治区,西藏自治区 驻上海总领事馆:上海市、浙江省、江苏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:广东省、福建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 驻重庆总领事馆: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 驻沈阳总领事馆:辽宁省(大连市除外)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 常驻大连办事处:大连市 驻青岛总领事馆:山东省 |
材料大纲 |
护照 (原件)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.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(中文姓名),新护照签名在首页 3.持换发护照者,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4. 护照需有连续两页以上空白签证页 照片(原件) 1.白底彩色近照2张.要求清晰,请到照相馆照. 2.照片尺寸要求45×45mm 3.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. 名片 1-2张.(有的话) 户口本(复印件) 1. 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,无论是否直系亲属(需提供整本复印件) 2.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的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身份证(复印件) 请将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结婚证(复印件) ①如已婚,需提供结婚证; ②如离异,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证明; ③未婚、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其他(原件) 《日本签证申请表》A4纸正反面打印的申请表,并在末尾亲笔签名。 《日本个人信息表》填写完整 注:黑色签字笔,签字手写 暂住证明(非广东领区户籍) •非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福建四省户籍的,须提供以下三选一: ①居住证复印件(确保出签时暂住证或居住证还在有效期内) ②社保证明必须包含三险以上且包含养老,医疗两险 ③居住证明复印件(须街道或居委会开具,公安局或派出所盖章;仅适用于55周岁以上的申请者提供) 居住证(户籍非山东省份) 1、外省份的需要提供三月以上的居住证原件 2、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山东省份的人士提供 暂住证明(非上海领区户籍) •来本市日期离送签日期至少在3个月以前 •户籍地不属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,请提供在上述地区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暂住证明(非重庆领区户籍) 1、确保送签时暂住证还在有效期内 2.户籍所在地不属于云、贵、川、渝地区人士提供 |
注意事项 |
北京城八区的可以收白本;其他地区无发达国家出境记录,送不了;个别工作单位比较好(国企、机关、外企)如能提供社保记录也可以送。 发达国家包括:美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申根、澳新、日本,上述国家个签 两年内有过两次发达国家出境记录(限个签)的,可以办理三年多次,资料仅护照原件、身份证原件、表格、照片 |
个人-附件文档 |
|
个人/商务 | |
在职人员 |
在职证明,中文一份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并加盖公司红章。 (尽量按我们的模板开在职证明) |
在校学生 | 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英文在校证明; |
退休人员 | 提供退休证复印件; |
未成年人 |
(18岁以下)跟随父母双方出行,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; 跟随一方或双方都不跟随的,提供不随行同意函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|
资金证明 |
半年流水对账单(要去银行打印,盖柜台红章) 存款证明至少3万(银行开取,冻结至回团后,可选) 存折复印件(退休人员等可提供,可选) |
资产证明(可选) |
存款证明(原件) 1.存款证明需为银行开具的标准格式,不可手写 2.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3个月 3.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,使馆不予退还,到期银行自动解冻. 4.存款数目最低10万元人民币,最高不限,越高越好 银行流水(原件) 1.近一年的银行流水账单,要求进账(不限于工资)10万或10万以上,银行盖章 2.如果工资有一部分是发现金,提供所有个人名下有流水的银行账单 •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前30天内 注:若毕业2-3年银行流水不符合要求者,可提供父母银行流水 房产证(复印件) 房产证中所有页都要复印,有文字和图形的都要复印。如果没有房产证,提供购房合同和收据的复印件,购房合同复印前几页。如自己名下没有,请提供父母和配偶的。 其他 银行存折(复印件)、车产证(复印件)、股权证(证明原件和交割单)、基金、理财产品等一切可以证明申请人经济情况的材料(如果有的话,请尽可能多的提供这方面材料) |
温馨提示 |
日本使馆要求每位归国者办理销签手续,请您于回国后于五个工日内将销签资料(护照首页、已使用的日本签证页及对应出入境章页清晰彩色扫描件),直接发送至:zoulin0718@163.com |